服务招标项目
2026年度最新:康和物业江浦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6年度)招标
2026年度最新:康和物业江浦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6年度)招标
(招标编号:DL-YYX26008-20260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康和物业江浦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6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6.4043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浦口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康和物业在管江浦片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园区:滨江荟景苑、滨江和园、滨江馨园、巩固十号地、滨江嘉园、滨江紫园、滨江桂园、滨江桃园、滨江榴园、滨江怡景苑、盛景华庭南苑、象山花园、珠泉花园、望江春和园、望江景和园、其家苑等(后续新增项目也将纳入片区)等园区的垃圾清运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康和物业江浦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6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康和物业江浦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6年度)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垃圾清运相关备案证明材料;(须提供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提供自开展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城管局备案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3.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3.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4)售价:¥100.00元/份,须备注:DL-YYX26008-2026024文件费+单位简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康和物业江浦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6年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YYX26008-20260241、招标条件南京浦口康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康和物业江浦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6年度),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康和物业江浦片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2026年度) 2.2 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2.3 项目类型:服务 2.4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截止至2028年3月31日,服务起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并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三个工作日内进场服务。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64043.00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2.6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康和物业在管江浦片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园区:滨江荟景苑、滨江和园、滨江馨园、巩固十号地、滨江嘉园、滨江紫园、滨江桂园、滨江桃园、滨江榴园、滨江怡景苑、盛景华庭南苑、象山花园、珠泉花园、望江春和园、望江景和园、其家苑等(后续新增项目也将纳入片区)等园区的垃圾清运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垃圾清运相关备案证明材料;(须提供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提供自开展服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城管局备案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3.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3.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辑至投标文件中,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南京市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4)售价:¥100.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应以抽签方式确定。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的授权
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7.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4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8.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09:30:00(超过该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手 机: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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