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项目
2025年度资讯:河南城建学院AI孪生城市全域数字化科研实训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度资讯:河南城建学院AI孪生城市全域数字化科研实训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河南城建学院AI孪生城市全域数字化科研实训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城建学院AI孪生城市全域数字化科研实训平台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仪器的供货、现场安装及初步调试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4.交货地点:河南城建学院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信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3.3、响应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标及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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