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项目
2026年度资讯: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业主为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医院将医院药房所需麻醉药品(含冷藏、含冷冻)、第一类精神药品(含冷藏、含冷冻)、第二类精神药品(含冷藏、含冷冻)、化学药(含冷藏、含冷冻)、生物制品(含冷藏、含冷冻)、中成药(含冷藏、含冷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冷藏、含冷冻)、医疗用毒性药品(含冷藏、含冷冻)、蛋白同化制剂(含冷藏、含冷冻)、肽类激素(含冷藏、含冷冻),委托给经营能力较强、信誉好的医药配送供应商完成医院所需药品的全部配送工作。
原则上此项目入围16家服务供应商承担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如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终止项目采购招标。
2.2交货地点:项目业主指定地点。
2.3交货期:项目业主指定时间,按时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注:《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在2019年12月1日后的,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可不再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供应商为经销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注:《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日期在2019年12月1日后的,根据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可不再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1.2若所投产品涉及毒麻药的,须符合《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及国家关于毒药原材料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承诺函,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将所涉及产品的相应资料交由招标人查验。
3.1.3经营状况良好,以经审计的近三年度(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至今)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3.1.5近三年内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平台
4.2投标人应于2026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及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派本单位人员到广元市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该条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或正本);
以上资料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以及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四川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手 机: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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