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项目
2026年度资讯: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
2026年度资讯: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YZB-2026-040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招标方式,引入一家专业餐饮企业对学校食堂进行托管经营服务。包括食材采购与保管、劳务服务和用工保险、用餐加工与制作、日常用品采购与保管、燃气费、食品安全与管理、卫生保洁与监督、垃圾和餐食清运与处理、定期清理烟道及油污等提升食堂优质服务等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吉林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ZB-2026-0404;
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
3.项目情况:通过招标方式,引入一家专业餐饮企业对学校食堂进行托管经营服务。包括食材采购与保管、劳务服务和用工保险、用餐加工与制作、日常用品采购与保管、燃气费、食品安全与管理、卫生保洁与监督、垃圾和餐食清运与处理、定期清理烟道及油污等提升食堂优质服务等相关工作;
4.服务需求:长春市朝阳实验小学校食堂服务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
5.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就餐标准计算;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满意度测查共4次(每学期2次),师生满意率均要求达到80%及以上。第二年续签合同,如师生满意率四次均未达到80%以上、接到投诉两次以上、用餐时出现异物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组织重新招标(注合同履行期间因供餐方式、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执行标准改变等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服务依据及标准: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体艺厅函〔2024139号》、《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教联〔2023〕29号等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免责声明:用餐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中标单位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就餐数量做出保证及中标供应商不因就餐人数减少降低菜品质量及服务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且为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2.3投标人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2.4投标人具有ISO22000体系并取得相应证书;
2.5投标人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1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1人,强制性工作须持上岗证及按要求配置到学校,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2.6信誉要求:
(1)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至邮箱报名,并在邮箱的“邮件标题”中注明所要购买的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同时在邮件的附件中标注以下几个因素: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实名制的移动电话)、联系地址。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标准证明、
IS022000体系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及以上厨师1人、高级及以上面点师1人,强制性工作须持上岗证及按要求配置到学校,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④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⑤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2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手 机: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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