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最新:乌审旗第五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最新:乌审旗第五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RZB-20262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一、招标条件
本乌审旗第五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审旗第五幼儿园。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第2包;(003)第3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第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送货人员具备健康证。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提供近一年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近三个月新注册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企业,如无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检测项目包含农残、兽残、微生物等)。提供乌审旗本地仓储地址、乌审旗本地
配送能力证明(应
配备不少于2辆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运输车辆、容器内部材料和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应根据食物特点,
配备保温、冷藏或
冷冻设备,冷链运输冷藏表面温度不超过+3℃、冷冻温度不宜高于-9℃)。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第3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2.供应商供应猪肉时须提供“两证两章一报告”。其中“两证”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指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肉品品
质合格印章;“一报告”指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为阴性报告。供应商供应牛肉、羊肉、鸡肉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确保所采
购肉类的质量安全。供应商供应畜禽肉类时还需提供完整溯源体系证明(如内蒙古自治区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
3.送货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提供近一年至开标当日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近三个月新注册成立或依法免税的企业,如无以上相关证
明材料可提供相关
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6.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抽检合格报告(检测项目包含农残、兽残、微生物等)。提供乌审旗本地仓储地址、乌审旗本地配送能力证明(应
配备不少于2辆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器,运输车辆、容器内部材料和结构应便于清洗、消毒,应根据食物特点,配备保温、冷藏或
冷冻设备,冷链运输冷藏表面温度不超过+3℃、冷冻温度不宜高于-9℃)。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扫描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乌审旗第五幼儿园2026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货物名称数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
2米面粮油副食(含鸡蛋、坚果)1批详见招标文件按市场价报下浮率3所有肉食类(含鱼虾)1批详见招标文件按市场价报下浮率注:以
上货物数量据实结
算。
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价:按市场价报下浮率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供货期:本项目供货期为1年。配送要求(按照每日菜谱配送单配送当日所用食材,每日上午九点前,下午三点前配送至学校,不得配送保质期不足三分
之一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得配送未使用电子针孔打码、虚假标注日期或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7.特别说明:采购人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联合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伙食费标准工作小组、后勤、财务及师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建立"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年度总评”的考核体系。定期与不定期评价和退出,供应商不符合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向供货商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如果供货期间所供蔬菜不新鲜,肉类变质、粮油过期或存在掺假、以次充好等质晕问题,采购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如所供货物导致学生中毒或其他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采购单位立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许工15712992308
邮箱:zhaobiaosqs794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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