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服务机构选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服务机构选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FCW-202601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服务机构选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服务机构选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服务机构选择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 供应商应具备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许可证,或具备债券市场评级资质,或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券市场评级资质;
3. 供应商应具备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具有同类型或者类似项目业绩,信用评级业绩不少于3项;
4.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信用评级从业经验,具有同类或者类似项目业绩;熟悉评级政策、财务分析、债券业务及监管规则。项目负责人须全程主导服务,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标准;
5.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2023-2025)财务状况稳定,无连续亏损、无重大财务风险;
6. 供应商应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采购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3日16时30分
- 获取方式:采取网络递交材料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7日13时00分
-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7日13时00分
-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服务机构选择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ZFCW-2026014;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内容:评价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采购人提供主体信用评级服务,出具正式《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含评级结论、等级、展望、依据、风险提示等完整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预计采购总金额不超过49万元,依据服务年限确定最终所需支付金额;
- 第一年首次主体评级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 第二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
- 第三年主体信用评级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根据集团需要调整实际服务期限);
8. 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要求以及提供优质服务。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准备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 开户许可证;(3)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4) 被授权人身份证含联系电话(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2. 方式:采取网络递交材料获取方式:
网络获取方式须发送以下材料原件同等大小加盖单位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文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项目简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文件费支付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到账截止时间同出售截止时间,超时不予发送招标文件),方可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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