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泸沽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泸沽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R202603210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沽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375.84万元,招标人为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更换生物填料3700立方米,曝气管及穿孔曝气管1795米,管式曝气器472套,同时对填料架进行修复和防腐,清理生化池内泥沙;更新竹地及永宁污水厂老旧受损设备,主要包括机械格栅机、螺旋式污泥输送机、污水泵、电动蝶阀、工控机、搅拌机、罗茨风机、螺杆式启闭机、转盘滤布、紫外线灯管、加药设备、电缆线等其它设备,建设120平米药剂存储间1座;更新沿湖污水提升泵站老旧控制柜10套,改造控制柜13台,增加PLC远传系统,达到远程传输效果;更换污水提升泵,新增发电机、格栅机,更换引水罐,增容变压器等其它设施设备。完成泸沽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的施工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规模:约375.84万元。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沽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泸沽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磋商申请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建造师或以上,专业:**市政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注册在单位参保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公司无须提供,只需提供成立后公司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5. 信誉要求:
1) 磋商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 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截图(未出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7日 17时00分
-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信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0时30分
- **递交方式**:云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云南
七、其他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为泸沽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云南省2025年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省级奖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同前。
2.2 磋商范围:完成泸沽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的施工工作,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规模:约375.84万元。
2.4 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行业施工有关规范要求,并满足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项目实施地点:丽江市宁蒗县永宁镇。
2.7 项目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实施时间为准。
2.8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同前。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同前。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7日10时30分,地点:丽江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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