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云南省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竞争性公告
2026年度资讯:云南省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竞争性公告
(招标编号:HHYHML-2026-03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招标条件本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8.00万元,招标人为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YHML-2026-0302
项目名称:弥勒产业园区创智大道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8.00;
最高限价(万元):97.246154:
采购需求(1)施工部分:部分场地施工、分体式充电堆720kW2台主机、充电桩安装(6个桩*2枪)、低压电力电缆线路制安等。高低压设备可使用现场2台800kVA的箱式变压器及高压线路(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2)运营部分:运营期为5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自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至工程款结清之日,该阶段运营收入扣除电费、税费成本后,每年支付采购人5万元后,全额用来支付工程款:第二个阶段:自工程款结清之日至第五年结束之日,该阶段产生的收益在扣除电费、税费后,由采购人分成35%,由运营方分成65%(含人工、生活用水、用电、维护维修及更新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施工工期:45日历天:(2)运营期限:5年(不含施工工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联合体各方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联合体各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联合体各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近一年来任意三个月(2025年01月至2026年0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近一年来任意三个月(2025年01月至2026年01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施工资质要求:(1)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冻结状态;(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人员。
2.1.2运营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本项目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运营、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运营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00时(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08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领取相关资料。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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