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场所改造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场所改造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6)-078)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场所改造(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兵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选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路555号,建筑面积804m²,其中地上三层面积1353m²,地下一层功能面积451m²。实验室改造遵循“安全优先、共建适配、环保达标、经济高效”四大核心原则,实施全方位升级改造。结构与功能重构:针对老旧建筑空间布局混乱、配套设施缺失等问题,通过空间精准分割,构建“小型配套的一层办公、会议、洽谈,二层微生物、理化室等,三层大型设备理化分析,匹配实验室检测业务全流程需求。专业系统配套:建设通风排风、废气处理、废水处理、消防等专业系统,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可控、污染物100%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与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设施精准配置:根据各楼层、各房间的功能定位,定制化配置实验台、仪器设备、办公设施,实现“功能化匹配、设施适配到位、操作流程顺畅”的改造目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场所改造(EPC)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场所改造(EPC)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满足联合体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3.2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2.1设计: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总承包或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3.2.2施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总负责施工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注: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以承诺书为准,若在开标前发现其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给予投标无效处理。
3.3.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拥有建筑类或消防类相关工作经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10月投标截止之日以来的连续社保证明;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3.4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类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交钥匙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工程业绩)。
3.4.2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注: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不足三年或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3.6其他人员要求(如有):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领取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9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承诺书,否则不参与围标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4)投标人在近三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5)投标人在近三年招投标中因串标、围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规被通报或行政处罚并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通报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7)因转移费用、虚开发票等财务造假行为被处罚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4月08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总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等相关资料,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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