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 盘龙区一体化净水设施委托运行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 盘龙区一体化净水设施委托运行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盘龙区一体化净水设施委托运行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4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YLLS-XM(招)-2026-008
2. 项目名称:盘龙区一体化净水设施委托运行管理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 预算金额:约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 采购需求:
从设备必要性、运行情况、维护成本、功能效益等多方面进行核查,摸清底数情况,对现有设施进行运维管控管理,其运维管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负责药剂供应、设施设备操作维护、设施设备运维及维修保养、水质测调等工作,保障出水水达标;(2)应急响应及预案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3)按规定处置运行弃物,并对现有设施进行核查评估,提交分析报告及建议。
注: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7. 本项目(☑/□)接受联合。否
|项目采购需求|详情|
| ---- | ----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2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3 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工商登记信息不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非企业单位应按政府相关会计制度出具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会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对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在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联网,未取得联网的财务报表视为无效;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因未到报税时间无法提供缴税证明的,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 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因未到缴费时间无法提供缴款证明的,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8.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 地点:云南
3. 方式:
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或执照相应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2: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①营业执照或相应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获取时提供)、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在正文备注XX单位、XX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开票信息)我公司审核资料齐全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登记的邮箱。
4. 售价:每套6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不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只能采用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自然人除外)或者现金缴纳的方式,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5. 注:供应商可选择以上任一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云南
五、开启
1. 时间:2026年04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云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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