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 银厂村鸡冠山边坡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 银厂村鸡冠山边坡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绥江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的委托,对银厂村鸡冠山边坡治理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 项目信息
- 2.1 项目名称:银厂村鸡冠山边坡治理工程
- 2.2 项目编号:YNJC2026-0431 号
- 2.3 项目地点:绥江县
- 2.4 预算金额:3491594.08 元
- 2.5 采购范围:挑水沱—鸡冠山道路为等外公路,路基宽 6.5m,设计速度 10km/h。本次设计对挑水沱—鸡冠山道路 K1+720 右侧滑坡进行治理。滑坡采用卸载+挡墙+被动防护网+锚索框架加固+防排水的防治方案,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6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 2.7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证明材料);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在 2025 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 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5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026 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
3.5.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2026 年新成立的供应商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作出说明。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6.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
3.6.4 供应商未被列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245 家企业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关问题的函》《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45 家企业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承包二级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交建设便〔2023〕11 号)中的企业名单(已分类处置的除外,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8.1 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8.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8.3 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邮箱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电话)。
4.2 报名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的除外);④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递交地点:云南省昭通市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磋商时间及地点
- 磋商时间:2026 年 4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磋商地点:云南省昭通市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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