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长湖村等2026年特色旅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长湖村等2026年特色旅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FZB[采]2026-027B)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长湖村等2026年特色旅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以工代赈400万元,县级配套:183.47万元,招标人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长湖村等2026年特色旅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长湖村等2026年特色旅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
1.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1.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1.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执行;
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 支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须持有水利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4.4 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均概不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7日18时00分
-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资料至邮箱,代理机构将以邮箱形式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请留意查收。(2)提供的资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上需准确填写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全部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1日09时00分
-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
七、其他
1. 预算金额(元):5834700.00元
2. 最高限价(如有):5111315.41元
3. 采购需求:
永宁县望远镇政台村、长湖村等2026年特色旅居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4.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5.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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