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办公设备购置(室内全彩LED大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办公设备购置(室内全彩LED大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XWY-LZ2026-CG-006)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办公设备购置(室内全彩LED大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00万元,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编号:ZXWY-LZ2026-CG-006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办公设备购置(室内全彩LED大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资金已落实。
最高限价:¥950000.00元
采购需求:LED显示屏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办公设备购置(室内全彩LED大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办公设备购置(室内全彩LED大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6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 提供近6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 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8 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政策。
2.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10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11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12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到2026年04月2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3.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办公设备购置(室内全彩LED大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5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Y-LZ2026-CG-006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办公设备购置(室内全彩LED大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资金已落实。
最高限价:¥950000.00元
采购需求:LED显示屏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6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 提供近6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 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8 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政策。
2.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10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11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12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9:30分至12:30分,下午15: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方式: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 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85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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