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青原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年度资讯:青原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C-JAQC-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青原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8万元**,招标人为吉安市青原区两山创工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预算金额:**980000.00 元人民币**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原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青原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2 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必须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人员登记。
5.3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所属中小企业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件(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指定领取磋商文件。(注:原件应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七、其他
青原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指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ZC-JAQC-2026-01
- 项目名称:青原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980000.00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元人民币
- 合同履行期限:自设计合同签订后 30 日完成甲方要求的施工图设计。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5.2 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必须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人员登记。
5.3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所属中小企业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 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时,下午 14:00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件(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指定领取磋商文件。(注:原件应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 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4.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企业的投标响应。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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