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市委市政府统管办公院区绿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市委市政府统管办公院区绿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2026]-0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市委市政府统管办公院区绿化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5万元,招标人为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市委市政府统管办公院区绿化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市委市政府统管办公院区绿化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人为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29日17时30分
-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报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6日15时00分
-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河南濮阳市
七、其他
受采购人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的委托,对市委市政府统管办公院区绿化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市委市政府统管办公院区绿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GZ[2026]-017
三、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95000.00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与采购范围
1. 采购内容:市委市政府统管办公院区绿化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2. 标包划分:1个标包。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服务期限:1年(续签情况,由采购人参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和成交服务商商定,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共签3年的采购合同,续签金额不变)。
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6.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人为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2. 地点:河南
3.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报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6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河南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6年5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河南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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