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公告:长春分行综合布线及环境监控系统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长春分行综合布线及环境监控系统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标人)委托,就长春分行综合布线及环境监控系统入围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长春分行综合布线及环境监控系统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编号:03800000-CG-IT-2026-0003;代理机构编号:ZYGJ-ZCFW-2681)。
二、项目简介
项目概况:浦发银行长春分行本部及本市下辖营业网点的巡检、维护保养及维修,浦发银行长春分行本部及本市下辖营业网点机房环境监控系统的巡检、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
采购内容:综合布线及环境监控维保,据实结算。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合同期限:3年,后续如供应商服务良好,经评估后,可续签1年。
控制价:
1. 综合布线:
(1)大型支行(长春分行本部(包含营业部):1800元/月;
(2)中型支行(高新支行、一汽支行、西安大路支行、吉林大路支行):800元/支行/月;
(3)小型支行(北湖支行、东盛大街支行、生态大街支行、会展大街支行、南三环支行、临河街支行、洋浦大街支行、人民大街支行、南部新城支行、湖西路支行、自由大路支行、繁荣路支行、长沈路支行、信用卡部):300元/支行/月;
2. 环境监控:
(1)长春分行本部:80元/月;
(2)支行:40元/支行/月。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4)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5)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7)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8)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0)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2)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二)特定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在金融行业的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维保业绩一个。如果为总价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材料不全视作无效);如果为非总价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最终用户与投标人直接签署的框架协议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的首页、采购内容页、协议期限、签订时间及签章页)+框架协议下的有效订单凭证或发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及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 发售时间:2026年4月22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下午17:00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成1个pdf发送邮箱,并拨打电话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现场勘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3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3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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