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制片染色扫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制片染色扫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SJC-2026-CCCG03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制片染色扫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制片染色扫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制片染色扫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制片染色扫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根据企业自身及所投产品性质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财务报表(供应商2025年新成立的,需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6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 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官网截图;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4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3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制片染色扫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编号:ZSJC-2026-CCCG035
2.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全自动制片染色扫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3. 预算金额:35万元;
4. 采购数量:1套;
5.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发货;自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安装;
6.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根据企业自身及所投产品性质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 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财务报表(供应商2025年新成立的,需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供应商需提供2025年6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 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官网截图;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与的,请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磋商文件领购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
2.1 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须根据企业自身及所投产品性质提供以下资质: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3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4 法人授权委托书
2.5 被授权人身份证
3.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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