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公告:大姚县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公告:大姚县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WT-2026-04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姚县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0.3万元,招标人为大姚县人民医院(大姚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本次装修改造范围位于大姚县人民医院老院区(金碧镇北街56号)门急诊综合楼一层(局部)和二层,改造建筑面积为955.88㎡。一层装修升级为接待中心、将原西药房装修升级为全民健康管理中心药食同源、营养膳食区;二层将原诊室全部取消,装修升级为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科普、疾病预防与妇幼保健等8个区。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大姚县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姚县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2.1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性质提供下列任一材料: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④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也可提供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1.2.2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2个月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 供应商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2 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协议中的设计方)。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3日17时30分
- 获取方式:
1. 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采购文件每套: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2.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经办人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到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进行现场登记并交纳文件获取费用,采购文件每套 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30分
-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时30分
-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七、其他
1. 项目编号:YNWT-2026-0410
2. 项目名称:大姚县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EPC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390.30万元(工程费用:377.11万元;工程设计费:13.19万元)
5. 最高限价:390.30万元(工程费用:377.11万元;工程设计费:13.19万元)
6. 项目规模:本次装修改造范围位于大姚县人民医院老院区(金碧镇北街56号)门急诊综合楼一层(局部)和二层,改造建筑面积为955.88㎡。一层装修升级为接待中心、将原西药房装修升级为全民健康管理中心药食同源、营养膳食区;二层将原诊室全部取消,装修升级为全民健康管理中心健康科普、疾病预防与妇幼保健等8个区。
7. 服务内容:
7.1 设计:完成满足本招标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策展大纲编撰、全套效果图设计、平面设计、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竣工图设计,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等,以及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具体工作范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7.2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各阶段设计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图以及工程相关材料、设备、设施采购工作,组织各阶段的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8. 服务期限:60日历天(包含设计、施工所需全部时间)。
9. 服务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备案;
(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0.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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