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喀什喀域盛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景区电动共享扫码车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6年度资讯:喀什喀域盛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景区电动共享扫码车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喀域盛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景区电动共享扫码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喀什喀域盛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电动共享扫码车20辆、10台64V45Ah磷酸铁锂电池(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喀域盛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景区电动共享扫码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喀域盛世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景区电动共享扫码车项目;
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完税证明日期是指税款缴纳所属日期;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10:00 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
方式:满足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将①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内容需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审查合格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20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5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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