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良智行磋商-2026-06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
一、招标条件
本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3.13万元,招标人为临颍县现代物流园区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320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一标段;
(002)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002 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7日08时00分到2026年06月02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
3.2 报名地点:漯河市;
3.3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06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良智行磋商-2026-0612
2. 项目名称: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 一标段:3131336.42元
- 二标段:施工竣工决算金额的1.2%
最高限价:
- 一标段:3131336.42元
- 二标段:施工竣工决算金额的1.2%
5. 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
- 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铜基新材料产业园的接待大厅174㎡及展厅约711㎡,内容主要包括序厅、规划厅、实力厅和尾厅的设计,设备采安装,室内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建筑装饰,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标段: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监理。
5.2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3 招标范围:
- 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 二标段: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5.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施工。二标段:铜基新材料产业园展厅项目监理。
5.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 合同履行期限:
- 一标段:180日历天
- 二标段:从实际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任务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1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组织证明材料);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不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10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范围(投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报名时间:2026年05月27日至06月02日(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3.2 报名地点:漯河市
3.3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出售
4.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报名的同时领取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漯河市
4.3 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09点30分;
5.2 磋商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漯河市
5.3 响应人应在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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