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2026年度资讯: 青海省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度资讯: 青海省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6-102)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3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5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
3.6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通信工程)中级工程师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3.8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6-102
项目名称: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预算(概算):小写:¥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2.2 最高限价(总金额):小写:¥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2.3 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2.5 服务地点: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
2.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3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供应商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5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
3.6 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通信工程)中级工程师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3.8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在邮件上注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5.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5.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5.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图纸除外)一概不予接受。
6.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7.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8.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uoxinzhaobiao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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