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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制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最新资讯~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制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6-ZC-054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制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0,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招标人为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制剂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制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制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范围或配制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制剂的剂型)。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4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马工
咨询电话:13581595570
邮箱:gxztb8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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