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北京中电科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科数智科技分公司电科商城2026-2027年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准入项目
北京中电科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科数智科技分公司电科商城2026-2027年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准入项目
地区:北京
受采购人(中电科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科数智科技分公司)的委托,拟就下述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电科商城2026-2027年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准入项目
2.项目编号:K31508ZB2026-0043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采购预算、服务费比例:无预算,入围供应商按照实际交易金额的2%向电科商城缴纳平台服务费,上架商品折扣率不得高于自有平台的98折(98%)。
5.项目属性:服务
6.项目资金情况:无。
(二)采购内容
1.包号:第1包(共1包)
2.采购内容:包括无源元件、集成电路、连接器、电池电源、分立半导体、电路保护、光电和显示器件、模块模组等(具体分类详见附件一电科商城电子元器件分类明细)以及有关商品的售前、配送、售后、技术对接等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部分技术需求书”要求。
3.入围供应商数量: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3家及以上的,入围2家;不足3家则废标。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5日。
5.服务地点:全国范围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注: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以包为单位进行完整响应,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1.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0日,自公告发布之时起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发送的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电子邮件后,为方便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谈判采购文件将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在“供应商信息登记备案表”中填写的邮箱。收到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凭邮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纸质谈判采购文件,上门之前请提前电话联系预约领取时间。
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地获取谈判采购文件,请按以下注意事项操作:
①请按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备案表》,并将填写完成后的《供应商信息登记备案表》(word版)及标书款汇款底单(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②请供应商一律使用单位对公账号汇款,汇款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如供应商在获取谈判采购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③文件售价(标书款):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保险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供应商(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名称、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或投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落实国家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本项目中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含电子银行资信证明文件的打印件),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在本项目中均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
3.依法缴纳税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7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提供供应商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7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提供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企业注册资金实缴证明(实缴资金须大于0),须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可证明实缴金额)、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入资凭证复印件(提供银行对账单、缴款单回单,并注明“投资款”或“注册资本出资”)、或工商登记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工商局官网查询的实缴资本登记信息截图或下载的报告打印件);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无异议,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为准;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7.供应商须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供应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料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及解散清算、破产状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报价(提供承诺);
8.供应商不存在被列入《中国电科供应商负面清单》,未处于禁入期限情形(须提供承诺);
9.供应商平台系统(供应商和采购人对接的平台须为供应商自有平台或同一集团公司单位的自有平台)须完成公安部认可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三级(或以上)等级保护备案(须提供备案证明及最近一次的测评完成证明文件)。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1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备案的供应商无资格响应。
(五)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文件的地点需要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请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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