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河南省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等两所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河南省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等两所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HNBXSQ2026-08-4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等两所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师生伙食费,招标人为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二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等两所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等两所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和公司纳税证明;如企业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承诺函;如属于不需缴纳的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3供应商入驻并使用“虞食安”中小学食堂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4供应商应同意统一车辆标识,加装GPS、进行集中分拣,接入视频监控,并统一进行农残在线检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企业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月13日08时30分到08月1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8月2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商丘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8月2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商丘市
七、其他
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等两所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
受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二初级中学委托,就“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等两所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
食材采购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虞城县芒种桥乡第一初级中学等两所学校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1.2项目编号:HNBXSQ2026-08-4;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师生伙食费);
1.5采购内容:米、面、食用植物油、肉类、禽蛋类、蔬菜、调味品、豆制品等学生食堂大宗食材;
1.6采购控制价:基准价的90%(食材采购的基准价为虞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或与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咨询)的上个月最后一周价格(虞城价格优先)或者商丘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居民生活物资上一个月最后一周价格);
1.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止(1年);
1.8服务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和公司纳税证明;如企业成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承诺函;如属于不需缴纳的情形,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3供应商入驻并使用“虞食安”中小学食堂智慧监管服务平台(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4供应商应同意统一车辆标识,加装GPS、进行集中分拣,接入视频监控,并统一进行农残在线检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企业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及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8月13日至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至18:00分(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商丘市
4.3获取采购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采购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8月24日下午15:00.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商丘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工
电话:13041093518
邮 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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