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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八仙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八仙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6-13
招标人深圳市昇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八仙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深圳市昇华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八仙岭公园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办,北临龙岗大道、南至南通道、东起龙南路、西接碧园路,八仙岭公园北侧,项目主要分为红色纪念馆、红色教育培训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等,建设用地面积75000㎡,总建筑面积244996㎡,其中红色纪念馆50699㎡、红色教育培训中心37299㎡、游客服务中心156998㎡,项目总投资约200000万元,建设工期2年。(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实际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暂定730个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56785678元。
2.5 项目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红色纪念馆、红色教育培训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等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办理报建、报批等工作。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投资可控。
2.7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2 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②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前,递交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注明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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