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春视品牌管理(吉林省)有限公司影视基地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
春视品牌管理(吉林省)有限公司影视基地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
吉林省 2025-06-16
招标人春视品牌管理(吉林省)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春视品牌管理(吉林省)有限公司影视基地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春视品牌管理(吉林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春视品牌管理(吉林省)有限公司影视基地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3254.26m²(其中(N1)共3层:1947.46m²、(N5)共3层:1947.46m²、(N17)1层至11层:9549.75m²、(N18)1层至7层:6165.99m²、(N21)1层(含露台)3643.6m²)。
2.3项目建设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园四期N17、N18、N5、N1、N21;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竣工图等;
2.5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设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具体施工时间及内容以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为准);
2.6计划项目总投资:4700万元;
2.7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项目施工实施能力。应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类证书或中级工程师职称)、设计人员5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类证书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可由施工员兼任。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无法获取。
4.2方式:邮箱报名登记获取,其他方式及地点获取文件无效。
4.3供应商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供应商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设计管理负责人的相关专业注册类证书或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6)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7)招标公告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注:请供应商将上述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电话联系代理公司进行确认。
4.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5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8日9时00分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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