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伊宁市第四中学2025年食堂物资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5-07-07
伊宁市第四中学2025年食堂物资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第四中学2025年食堂物资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7月28日11:00时前
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65400022IV000015001
2.项目名称:伊宁市第四中学2025年食堂物资供应商定点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分包包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包一(001)大米、面粉、清油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二(002)蔬菜、水果类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三(003)肉类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四(004)冰鲜食品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五(005)鱼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六(006)鲜鸡、鸡蛋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七(007)调料副食品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八(008)豆制品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九(009)牛奶饮品1批详见招标文件
包十(0010)面制品1批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一年(两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每学期一签,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合同期内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种类及数量供货;
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卫生及食品安全标准(每批次货物必须提供相应货物的合格证,因供应商所供物资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事件, 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供货物生产商(或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说明: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所供货物的资金、仓储、运输、配送、质检、冷藏和售后服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 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001)包一:大米、面粉、清油;(002)包二:蔬菜、水果;(004)包四:冰鲜食品;(005)包五:鱼;(007)包七:调料副 食品;(008)包八:豆制品;(009)包九:牛奶制品;(0010)包十:面制品;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有属于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的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或提供已备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 章)。(003)包三:肉类;(006)包六:鲜鸡、鸡蛋的供应商还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的信用行为:资格审查阶段经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 无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须提供信用报告)。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领取方式:现场获取纸质或电子版。
3.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肉制品一个月内《动
物检疫合格证明》。
所提交证件及资料(需在有效期内、缺一不可)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及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递交,不接受公证件,携带不全
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 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版递交
六、投标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7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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