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科学城支行整体装修工程项目
重庆市 2025-07-10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科学城支行整体装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SPDB-830-GC-2025GC000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科学城支行整体装修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14号附7、8、9、10、11、12、24、25、26、27、28号,建筑面积581.17平方米,装修面积为561.93平方米。
2.3招标内容: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科学城支行整体装修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拆除原有建筑物隔墙等,按施工图负责水电安装,墙面工程地面工程,顶面工程门窗安装等,以及后期的工程验收,质量保修。
2.4工期:暂定70日历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2.5缺陷责任期:24个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时效有单独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
2.6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14号附7、8、9、10、11、12、24、25、26、27、28号。
2.7 含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110万元(含4.5万暂列金)。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被列入禁入名单的将被拒绝投标。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
3.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中标后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2025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书(承诺内容须满足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2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2025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3.3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等),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持有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2025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具有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完成的2个重庆地区银行业机构的同类装修改造或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业绩,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业主证明材,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存在相关信息不一致时,以提供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体现的信息为准。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注: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提供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7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结果以网页截图查询情况为准。
注:提供三张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从2022年7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7条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按各条款要求提供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
(3)招标文件费缴费回执单扫描件或截图;
(4)《文件领取表》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
2、缺少上述任意资料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4.2 招标文件发售:人民币 500 元/套 (售后不退)。
4.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4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5年7月17日10:00时前以电子邮件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质疑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7月31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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