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江宁、陆郎集镇消防实施安装及整改工程 (二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宁、陆郎集镇消防实施安装及整改工程 (二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YDL-2025073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宁、陆郎集镇消防实施安装及整改工程 (二期)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74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江宁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江宁、陆郎集镇消防安全要求,在现有消防设施基础上进行增设及改造、初步计划对无法使用的老旧消防栓进行换新,对不满足原有设备覆盖范围的区域增设消防栓点位,接入现有自来水主管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宁、陆郎集镇消防实施安装及整改工程 (二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意事项
依据南京市财政局 “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2)-(5)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 7 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核查证明材料存在问题,将按市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 “信用南京” 或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备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2025 年 2 月至 2025 年 7 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2.7 其他要求
2.4 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江苏”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07 月 30 日 09:00 到 2025 年 08 月 06 日 17:00
获取方式:
i.现场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ii.磋商文件出售方式:每本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12 日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12 日 14:30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式四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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