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集安市花甸镇中心小学功能教室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集安市花甸镇中心小学功能教室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07-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ZYXD-2025-0713
项目名称:集安市花甸镇中心小学功能教室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4630 元;
最高限价:394630 元;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集安市花甸镇中心小学校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5 年 08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9 月 13 日,共 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注:中小企业应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3.2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5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4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潜在供应商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双面)的清晰可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后扫描到一个 PDF 格式文件中(PDF 文件名称为单位全称)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主题框内名称为项目名称 + 单位全称 + 联系电话)。若供应商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完整,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 “获取文件登记表” 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请在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 “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采购文件为准。未注明供应商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售价:0 元 / 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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