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宿管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宿管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XZB-HEN-24073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宿管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标段:35 元 / 人 / 天;二标段 3.2%,招标人为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划分:2 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宿管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002) 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宿管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宿管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须经营餐厅的,以上相关证件为学校机关餐厅统一办理的,须出具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及规范中的合同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供应商须提供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将不被接受。
(002) 洛阳市东方第二初级中学 2025 年食堂餐饮服务和宿管部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供应商须提供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要求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若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被代理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信息(格式自拟,也可一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售价:500 元人民币 / 本,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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