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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化项目前端设备及应用系统招标公告
智慧化项目前端设备及应用系统招标公告
一、招标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SLV2025-C-15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二、招标条件
本宝坻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 - 智慧化项目前端设备及应用系统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01.651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瑞华平安安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坻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 - 智慧化项目前端设备及应用系统,本次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智慧化项目前端设备采购及智慧化项目应用系统采购,详见项目需求书中所有内容。
注:本项目只接受国产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宝坻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 - 智慧化项目前端设备及应用系统;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坻城区智慧停车项目一期 - 智慧化项目前端设备及应用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 3 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声明函单位公章;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书面声明单位公章);
提供 2025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开标会参与人员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0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将营业执照、授权书(须有联系电话)、文件汇款凭证扫描成一个 PDF 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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