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寻甸县医共体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寻甸县医共体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云南 2025-07-30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 “寻甸县医共体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受采购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寻甸县医共体合作银行遴选项目。
2.2 项目规模:合作银行金融服务(选择 1 家合作银行为下述医院进行金融服务)。
包括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临时账户)、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基本存款账户)、寻甸县中医医院(基本存款账户)、寻甸县妇幼保健院(协定存款账户)4 个账户的金融服务,涉及事业单位工资代发、年度职工绩效代发、年度职工日常经费报销、全日制合同工工资代发、阶段性解除(设定专用、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制员工物业费缴纳、社保费缴纳。党费业务、医共体医保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衔接,医共体医废及医疗业务收入资金的收集管理业务,自助平台缴费等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寻甸县医共体合作银行金融服务遴选,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4 服务周期:五年。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
2.6 其他:单个项目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年度协议。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并在寻甸县内设有分支机构。
3.2 竞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竞标人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信誉情况要求:
(1)竞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竞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 网站中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中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中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上述网站对应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对查询结果进行真实性承诺。)
3.8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 年 0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
5.2 各单位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到场的,此项可不提供),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 邮箱进行报名。
5.3 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600 元 / 份(竞争性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得转让)。
5.4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比选文件服务。
6. 竞标文件的递交
6.1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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