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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公办学校集中用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公办学校集中用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07-30
一、招标条件
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公办学校集中用餐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经双阳区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采购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入围单位。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公办学校集中用餐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配送营养餐午餐;
服务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区域内;
配送数量:选定5 家配送营养餐公司;
采购需求:
长春市双阳区公办学校集中用餐服务项目;
主要负责在工作日间在校学生提供午餐,在学校活动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
服务期限:
(1)服务期内,由各学校自行选择供餐单位选用用餐服务,不承诺学校一定选定中标单位。服务期间,国家、省、市如有新规定,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2)采购预算价格按学生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采购预算:在价格,根据 2020 年,全年在校上课天数约 180 天,每人每餐餐标(8-12 元)上下,具体餐标由送餐公司与实际送餐学校在协商管理服务及标准,与健康学校共建和食品安全等。
服务依据:《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吉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吉林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指南》、《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林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指南》。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9)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的配送资质,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达到 A 级资质或在吉林省餐饮食品安全量化评级 A 级单位名单中;
(10)餐品处理区面积与最大供餐人数相适应;
(11)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公共营养师、食品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
(12)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13)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1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近三年(2022 年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8)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9)投标人的餐饮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 年 0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08 月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后以 PDF 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核对确认。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 24 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 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0 日下午 13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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