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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新华大厦有限公司工装采购项目招标
张家口市新华大厦有限公司工装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人:张家口市新华大厦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新华大厦有限公司工装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新华大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新华大厦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BLZ-2025-0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张家口市新华大厦有限公司采购夏季、冬季工作服;
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
招标范围:张家口市新华大厦有限公司采购夏季、冬季工作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1 潜在投标人需具备:资质要求:①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格式另附);
1.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 套,招标文件售出不退换;
报名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田坤(13581595570)
邮箱:gxzbvip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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