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2025年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Y-DL-2508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Y-DL-2508005号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 区实验学校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提供的货物 清单竞报单价合计,分项报价中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作废标处理,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学校全 年实际情况确定。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一年(中 标人合同期满一年时,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对中标人服务情况满意的,经采购人、中标人双 方商定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一年一签)。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 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 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来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备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 中证明材料可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8-1309:00到2025-08-2016:30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超时、上述材料 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者不得前来投标。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2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0209:30
开标地点:扬州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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