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新野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野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野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新野县第一高级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野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野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4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4日08时00分到2025年08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3.方式:按本“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XZB-2025-083
2、项目名称:新野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2)采购内容:全校在校就餐人数约7000人,南餐厅(场地面积:4500余平方米)已有餐饮公司管理。现北餐厅(场地面积:6000余平方米)需要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引进有实力、有丰富经验的餐饮管理公司,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丰富餐饮品种,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满足师生就餐的多样化需求。
(3)服务期限: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订合同的办法,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服务合同规定且学生满意率达到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可续签合同。在新合同未签订之前,仍执行原合同考核办法和甲方服务要求。
(4)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投标人)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4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方式:按本“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委托代理人获取采购文件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8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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