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菏泽曹县服务区和定陶停车区超市、餐饮、汽服及住宿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C
(招标编号:SDZR2025-17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菏泽市
一、招标条件
本菏泽曹县服务区和定陶停车区超市、餐饮、汽服及住宿合作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菏泽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菏泽曹县服务区和定陶停车区超市、餐饮、汽服及住宿合作经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菏泽曹县服务区和定陶停车区超市、餐饮、汽服及住宿合作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菏泽曹县服务区和定陶停车区超市、餐饮、汽服及住宿合作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
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5.不得在服务期内对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6.投标人具有超市、餐饮经营资质及高速服务区(超市、餐饮经营)2年以上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与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泰安市;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信用截图、业绩与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质参加投标。无法现场购买,需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代理公司邮箱,审核完成后获取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
七、其他
预算控制价:
1.超市合作标的
1.1乙方每年从甲方购进非成品油商品,实现海信销售额不低于陆佰万元(人民币)600万元;券后毛利率不低于8.5%(即券后毛利额51万元/年)。
1.2每年黄金月份,1月、2月、9月、10月,月均超市销售额不低于75万元,券后毛利额675万元;其余8个月,月均超市销售额不低于37.5万元,券后毛利额3.1875万元。
1.3乙方超市所经营的水饮类、纸类、食品类、酒类、百货类、汽服类等商品优先从甲方购进。乙方从甲方购进卓玛泉、长白山天泉、鸥露纸等自有品牌,年购进额不低于25万元。
2.餐饮合作标的
2.1乙方每年餐饮营业额不低于壹仟壹佰万元(人民币)1100万元,券后毛利率不低于21%(即券后毛利额231万元/年)。
2.2每年黄金月份,1月、2月、9月、10月,月均餐饮销售额不低于137.5万元,券后毛利额28.875万元;其余8个月,月均餐饮销售额不低于68.75万元,券后毛利额14.4375万元。
3.住宿、汽服业务合作标的(曹县服务区)
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赁费3.2万元。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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