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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延吉市2025年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5年度延吉市2025年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5-02-12
招标人延吉城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LJY2025-JL002
2.项目名称:延吉市2025年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3万元
5.最高限价:123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服务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1 延吉市2025年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1 延吉市内 施工监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7.监理工作内容: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8.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上一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4)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6)提供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公布的企业相关信息证明截图。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采购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必须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及专票或普票,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金额为130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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