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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应急能力综合评估项目(2025-2026)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应急能力综合评估项目(2025-2026)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5-112)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招标条件本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应急能力综合评估项目(2025-2026)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自筹资金126.12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榄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于2009年5月更名,是隶属于长春市国资委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组 织实施长春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集团公司设有12个职能部门,1个共 亨总部(后勤服务总部),3个事业总部(建设事业总部、运营事业总部、经营事业总部)及6个子公司,现有正式员工6千余人。其中运营事业总部设6个职能部门及10个生产中 心,在职人员5千余人。目前,长春市已开通运营6条轨道交通线路,其中地铁线3条(1、2、6号线)、轻轨线3条(3、4、8号线),运营总里程140.8公里,运营车站125座,车辆段6 座,停车场1个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应急能力综合评估项目(2025-2026);、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应急能力综合评估项目(2025-2026))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县有合同履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投标中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应急管理领域或安全领域的项 目经验(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
米斗)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 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 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0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1日16时00分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
七、其他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应急能力综合评估项目(2025-2026)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5-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应急能力综合评估项目(2025-2026),
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
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
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 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应急能力综合评估项目(2025-2026)
2.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长春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于1998年7月,于2009年5月更名,是隶属于长春市国资委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运
营和管理。目前,集团公司设有12个职能部门,1个共享总部(后勤服务总部),3个事业总部(建设事业总部、运营事
业总部、经营事业总部)及6 个子公司,现有正式员工6千余人。其中运营事业总部设6个职能部门及10个生产中心
在职人员5千余人。
目前,长春市已开通运营6条轨道交通线路,其中地铁线3条(1、2、6号线)、轻轨线3条(3、4、8号线),运营总里程140.8公里,运营车站125座,车辆段6座,停车场1个。2.4招标范围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应急能力建设基本要求》(JT/T1409-2022)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进行应急能力综合评估,指导运营事业总部(以下简 称总部)建立内部应急能力综合评估管理体系,并对总部应急预案开展专家评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2.5服务期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 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应急管理领域或安全领域的 项目经验(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
材料斗)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
良好承
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即可】
3.5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 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
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 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o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譙骱鋌艋鴿邐萘遶匮紜Ấ垯种煅寜重巩袞沄璩ừ糘父榖醫諞坣啶,请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
午13:3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
(3)法人授权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信息生成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 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法 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期间);(7)开户许可证明材料。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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