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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科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告
宁波中科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告
项目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宁波中科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在现有烟气净化工艺方案基础上,对3#、4#焚烧线增加“1#GGH+温法脱酸+SGH+SCR(氢水)+2#GGH”工艺,烟气净化改造后的工艺为"SNCR炉内脱硝(氢水)+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封+布袋赊尘+1#GGH+温法脱酸+SGH+SCR(氨水)+2#GGH”净化系统,可以满足国家环保要求和当地环保要求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海路888号。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包含吸收塔基础、引风机基础、桩基工程、烟囱混赶土外筒及钢内筒和钢平台)和安装工程(包含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给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2.3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5854644.51元。
2.4施工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宣结果处于“台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烟囱土建施工业绩(不包括钢制烟囱、玻璃钢烟囱),且烟囱高度不小于50米【烟囱高度是指从烟囱(或锅炉房)所在的地平面至烟囱顶部排气口的高度】。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载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各时间:自招标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提交方式为(第①条和第②条,二选一):
①现场提交:持报名资料,在支付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及报名。
②网上提交: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在支付招标文件费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人后,招标代理人将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邮寄至报名单位指定地址和联系人,联系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招标代理人确认收到上述资料。若无特殊情况将通过顺丰快递邮寄招标文件。请收件人随时跟踪邮件运输情况,招标代理人不对邮件丢失负责。
4.2报名资料的内容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注:以上资料中需提供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及邮寄地址,否则无法邮寄招标文件。
④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的需提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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