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资讯: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明县宁明中学学校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本招标项目为宁明县宁明中学学校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明县宁明中学,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J2025-G3-000011
项目名称:宁明县宁明中学学校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性质:服务类
资金来源:学校学生集体资金
最高限价:约1300.00万(预算金额为根据2025年各校学生数为基数测算,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及中标折扣率计算额为准)。
采购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两个年度总预算1300.00万元(每一个年度为650.00万元)(预算金额为根据2025年各校学生数为基数测算,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及中标折扣率计算额为准)。
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及单位简要服务要求1.供应商为采购方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副食品,包括 大米、面粉、米粉、面宁明县宁明中学食堂副食品配送条、面包、食用油、调料、畜011项禽肉类、蛋类、鲜活水产类、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冻品类、蔬菜类、干菜类、学生专用奶等食材。2.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食材供应商。服务提供地点:广西宁明县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提供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2年。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只有按要求出示以上材料的供应商才能购买采购文件,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说明:
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8时30分00秒至9时30分00秒。
3.地点:崇左市。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00秒在崇左市开标。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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