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资讯:砚山县砚景名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HRCG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砚山县砚景名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0%,招标人为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砚山县砚景名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砚山县砚景名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6.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6.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络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文山州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文山州
七、其他
砚山县砚景名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砚山县砚景名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CG2025-009;
2.项目名称:砚山县砚景名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2 元/㎡;
5.最高限价:1.2 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小区名称 地址 住房数量(套) 商铺数量(套) 建筑面积(㎡)住房面积 商铺面积
1 砚景名苑一期 砚山县江那镇 972 96 125456.05 10412.55合计 972 96 125456.05 10412.55
注: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收费标准按照上表中的住户以单价×面积的合计金额收取。
注: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对项目内容进行拆分,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服务地点:砚山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地点;
9.服务方式:满足采购人要求;
10.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清晰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6.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为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6.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2.地点:(文山州)
3.方式:网络邮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以下报名资料(报名函、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签章(电子章无效)按序发至邮箱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供应商必须确保所发资料的真实性,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砚山县砚景名苑一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报名资料。邮件发送后请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邮件。
4.文件获取方式:网络邮件获取,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至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邮箱。
售价: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2.地点:文山州。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山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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