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县市区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标段8:樟树市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江西省
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县市区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标段8:樟树市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县市区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招标编号:YCYC-HD-2025-2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说明:1、本项目共分为十个标段,开标顺序按区域预算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开启,单个投标单位可同时报名投递多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选一个标段,如开标顺序先开标段8后开标段2,甲单位中选标段8,则标段2可正常参与,但不予排名。
2、本项目有效竞争单位需满足3家及以上,如标段2只有甲乙丙三家单位投标,且甲单位在前面标段已有中选,则标段2有效竞争单位不满足3家,故标段2作流标处理,二次重新招标仅对流标标段项目重新招标)。
3、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每个标段都需按本文件要求单独提供投标文件。
4、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投标货物市场价(市场价由各县局市场询价定价后为依据)乘以投标固定优惠折扣率。每月服务结束后,甲方于次月15日前依据双方共同确认的“供应商供货服务工作考评”对乙方上月服务质量进行分项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核定上月服务费用。乙方根据考核后核定的服务费用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
项目编号项目内容项目总预算金额采购内容本项目为10个县市(区)局的机关食堂日常食用的肉、禽、水产、蔬菜、干YCYC-HD-2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货、米面粮油及调味品、水果、等食材025-22司县市区局食堂食材供应423.2万元供应、装卸、运输等事项。本项目共分商采购为十个标段,既每个县市(区)各为一个标段,服务期1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内容要求。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项目名称)区域区域控制价预算金额(折扣率%)YCYC-HD-2025-22-08标段8:樟树市局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608900元折扣率97.97%开标顺序:标段8→标段2→标段5→标段4→标段1→标段6→标段3→标段→标段7→标段1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须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两年内任意一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是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可提供有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法律法规或国家、地方政策另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为准)。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黑名单”【提供承诺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烟草行业监管平台(由烟草公司自行查询)】;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是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中国”无法查询记录可提供承诺函即可,其他网站正常提供】;
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招标所聘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分支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8、投标人须在中标后严格履行投标文件、合同规定内容和所有承诺、义务;如故意违反,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三年内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标人所在单位系统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9、投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0、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是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可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承诺,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以上“第二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大会,并现场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核实投标人是否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核实投标人是否为“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或反映记载)有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通过“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响应投标人之间,其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江西省烟草公司宜春市公司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核实响应投标人是否被列入行业行贿投标人“黑名单”。存在上述情况的投标人,一律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防范投标人串通协商投标报价警示条款
在评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疑呈规律性差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采取质询等手段甄别,经查实存在协商、串通报价的,应当废除相关投标人投标,并扣除投标保证金;非投标人协商、串通的疑规律性差异的,应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报价承诺书。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标公告实际发出时间为准)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用邮箱报名,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将本章第三点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如报名多个标段的,报名资料仅需提供一次,列明所报标段清单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资料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不含税,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公告实际发出时间为准)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段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文件一正两副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地点:(宜春市)。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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