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资讯:综合性健身场所场地整治(第二次)
浙江省
1、招标条件
某单位的综合性健身场所场地整治(第二次)(采购编号:(F)7SJGC250046)已经批准建设,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下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综合性健身场所场地整治(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综合性健身场所场地整治(第二次);
2.2标段名称:综合性健身场所场地整治(第二次);
2.3标段编号:(F)7SJGC250046;
2.4工程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具体另行通知);
2.5项目规模:综合性健身场所场地整治(第二次);
2.6本次招标范围:健身房室内墙面、地面、天棚装修,给排水、应急照明、弱电智能化、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外立面更新,室外路面、围墙整改工程。;
2.7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9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2.10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已落实;
2.11最高限价:948535.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标予以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诚信承诺函”格式):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参建企业负面行为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3.4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提供书面声明)及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详见“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报名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④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注:1)以上文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以上资格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授权书请写明授权事宜(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内容)
3)以上各材料须按照以上要求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电子邮箱,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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