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2026年度公告:彭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运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026年度公告:彭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运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scsbcg202602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一、招标项目名称:彭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客运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码:scsbcg2026027;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招标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1个包,为采购人所涉及的燃油客运车辆提供定点加油服务,包括油品供应(92号车用汽油、95号车用汽油及0号车用柴油)、加油服务、结算服务、网点保障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招标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3.采购预算价:550万元。
4.服务期限:1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销售许可证》;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鉴于现行法律法规等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石油石化业、电力业、通信通讯业等行业法人及其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有特殊规定,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其分支机构在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公司是法定承担人。因此,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上级机构对该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 00—12: 00,13: 00—17: 00)获取,具体办理事宜如下:
获取文件时应提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的相关资料(获取文件时不接受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料)获取。
2.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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