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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东莞市桥头镇邓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展陈布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东莞市桥头镇邓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展陈布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广东省
招标人:东莞市桥头镇邓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概况
东莞市桥头镇邓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展陈布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6年0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02B25000Y0115-1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邓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展陈布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94,806.79元
采购需求:
|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东莞市桥头镇邓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展陈布置服务项目|2,194,806.79|1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布展、交付验收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系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 00至12: 00,下午2: 30至5: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优先采购办法》(国办发〔2005〕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
2.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联系人: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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