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2026年度通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资料扫描录入等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
2026年度通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资料扫描录入等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
地区:吉林省
招标公告
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招标人)委托,就零售信贷业务资料扫描录入等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资料扫描录入等辅助性工作外包项目(招标编号:03800000-CG-ZH-2026-0015;代理机构编号:ZYGJ-ZCFW-26119)。
二、项目简介
长春分行“零售信贷贷款业务资料扫描录入等辅助性工作”外包实行驻场作业模式,即由外包商派驻外包人员在我行办公场所完成本项工作。外包人员接收相关业务资料后,按我行要求进行扫描。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入围有效期:2年,到期后供应商评估良好可续约1年。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控制价:5000元/人/月。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5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如果因网站问题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质要求
1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经营许可证。
17)投标人至少有一个为银行提供业务外包服务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8)在吉林省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并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及特定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 发售时间:2026年5月22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17:00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成1个pdf发送邮箱,并拨打电话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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