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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2025-05-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该企业为民办经营企业。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C-DL-812号
2.2招标项目名称: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3建设地点:安庆市怀宁县
2.4建设规模:怀宁县全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配套用房、设备购置安装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详见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件。
2.5合同估算价:工程费用:3100.0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50.00万元。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承担本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勘察、测绘、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专家评审、图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施工总承包: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7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周期),其中工程施工期自开工令发布起8个月完成。
2.8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9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
(1)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注: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上述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如有)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4)在满足要求时,拟派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签订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9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3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到场。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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