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项目
2026年度公告: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6年度公告: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受韶关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第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SGZS2026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第二次)):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餐饮服务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第二次)1(项)详见第二章9000000.00元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第二次)):本包组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但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饮经营服务(第二次)):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6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董天 13041093518
联系人: 徐工 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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